4月24日上午,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2025年一季度工作新闻发布会,青岛市人社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辛广军介绍,青岛市进一步放宽企业(人才)年金建立条件。
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,市人社部门将符合用人单位发展需求的骨干管理人员、核心技术人员等纳入人才年金参加人员范围。同时,对民营企业、外资企业和社会组织、律师事务所、会计师事务所、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,其企业年金方案可在履行单位内部决策程序后,通过公示形式告知职工,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可按规定建立企业年金。
通过建立企业(人才)年金制度,不仅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,还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,调动职工积极性,提升企业凝聚力。
(半岛全媒体记者 张昌威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