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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厦门海沧区建立商业秘密执法司法证据互认机制
阅读量:0 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6-12 12:38:00

证据互认打通保护链路

跨域协同夯实正义基石

福建厦门海沧区建立商业秘密执法司法证据互认机制

本报讯 (王逸欣 赵永光 本报记者江 岱)近日,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管局与该区人民法院签署《海沧区商业秘密执法司法证据互认备忘录》(以下简称“备忘录”)。

备忘录以证据互认为核心支点,构建行政执法与民事司法全流程衔接机制,为区域商业秘密保护体系注入“强心剂”。备忘录的落地实施,不仅按下了海沧区商业秘密协同保护的“加速键”,更填补了福建省商业秘密执法司法证据互认的制度空白,标志着海沧区在优化营商环境、护航企业创新发展方面迈出关键性步伐。

据了解,在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处理中,行政保护与民事保护在证据形式、资格、标准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,严重影响执法司法证据互认。同时,由于证据资源有限,更增加了建立证据互认机制的难度。而建立具体可行的证据互认机制,既能解决行政执法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审查运用难题,又能促进民事诉讼证据在行政执法、调解中的使用,减少当事人重复举证,有效提升民事审判和行政办案效率。

为严守证据真实性、合法性、关联性原则,海沧区紧扣商业秘密的秘密性、价值性、保密性特征,积极探索执法司法证据互认理论与实践机制,推动证据互认机制在商业秘密保护领域精准落地,为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筑牢制度基础。为此,海沧区在落实证据互认机制的实践中多维度发力,通过探索互认路径、加强协作互助、聚焦功能定位三大举措,全力破解商业秘密保护难题。

针对商业秘密侵权案件证据固定难、法律适用复杂等问题,海沧区坚持问题导向,构建统一证据互认规则。通过签署证据互认备忘录,明确互认标准、范围与程序,填补证据互认机制空白,为商业秘密执法司法证据互认提供制度遵循。

同时,在省、区商业秘密保护协作机制框架下,海沧区明确部门合作目标与分工。海沧区法院发挥司法审判与法律专业优势,区市场监管局发挥行政执法高效取证优势,协同作战,推动证据资源高效利用,实现执法司法无缝衔接。

此外,海沧区还借助第三方技术,拓展商业秘密保护登记平台功能,融合电子存证等技术,构建存证系统。企业可存储商业秘密源文件Hash值获取存证证明。备忘录签署部门依申请,能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证据出具鉴定意见,提升证据认定效率。

据介绍,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将以备忘录签署为新起点,充分激活商业秘密保护协作机制效能。聚焦证据互认、信息共享等关键环节,深化部门协同合作,持续优化商业秘密证据互认机制。通过强化执法司法高效衔接,全力构建跨部门合作保护大格局,积极为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贡献“海沧智慧”,勇当商业秘密保护领域的探索先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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